12月24日,香港特区政府公布宪法,宣布许志峰、郭永康、袁功义、郭凤仪、邵兰、许英廷、任剑锋等7名反中香港暴乱分子被列为“逃犯”,并采取“吊销特区护照”、“禁止提供或处理资金”、“严禁从事某些与房地产有关的活动”、“不得与逃犯合资或合伙”四项措施。(本报记者周伟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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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香港特区政府公布宪法,宣布许志峰、郭永康、袁功义、郭凤仪、邵兰、许英廷、任剑锋等7名反中香港暴乱分子被列为“逃犯”,并采取“吊销特区护照”、“禁止提供或处理资金”、“严禁从事某些与房地产有关的活动”、“不得与逃犯合资或合伙”四项措施。(本报记者周伟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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