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和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联合会见了“红果短剧”主要负责人,对其微剧的规范化发展提出了要求。
会议指出,微剧是一种新兴的艺术形式,在促进艺术创新、丰富人们多样化的精神文化生活、赋能各行各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广电部门统筹发展和保障,既注重规范管理,又注重创新改进,坚决遏制微剧的疯狂增长趋势,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微剧的健康发展。近日,为回应社会关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连续三次发布管理提示,围绕中老年主题、“巴宗”微剧、微剧标题等重申管理规定,细化创作指引,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然而,作为一个拥有大量用户和内容的微剧平台,《红果短剧》并没有完全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在管理提示发布后,仍有一些明显违反管理要求的微剧被新推出和传播,给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红果小品”需要深刻反思、类比,并以坚定的决心和有效的措施迅速采取行动加以纠正。
会议要求《红果短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主编责任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规运行。一是加强思想认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要求,深入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坚决清理和处置存在问题的微剧。二是加强精品创作。加强对优质电视剧的支持、推荐和传播,用好钱赶走坏钱。第三,牢牢把握正确方向。优先考虑社会效益,提高审计标准,加强审计能力,严格控制,坚决防止低质量、有害的微剧在网上播出。四是坚持合作共赢。不要搞“内部竞争”,帮助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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