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甘肃马茂林抢劫案的判决已经改变
指控已从盗窃变为抢劫
刑罚已从十年监禁改为死刑缓期执行
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布了对马某抢劫案的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上诉意见,将马某的盗窃罪改为抢劫罪,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同时,他还赔偿了受害者亲属2.7万余元的丧葬费。
2015年5月25日晚,马牟林(借用堂兄)从甘肃省河正县驱车前往临夏市,接沈红(化名)前往河正县。从5月26日开始,马牟林乔装成女人,经常在深夜或清晨从沈洪的两张储蓄卡中提取28.4万元。6月21日,马某林被捕,公安机关在其家中发现了沈洪的储蓄卡和32万元现金。他们还在附近的一堆杂物中发现了他伪装成女人的衣服。6月26日,公安机关在马某归还堂兄车辆地点附近的田埂上发现了沈红的尸体。此外,公安机关在马的车上发现了几处沈红的血迹。经鉴定,沈红被发现死于他人使用捂住口鼻、使用避孕套等方法造成的机械窒息。
2016年9月,临夏回族自治州检察院以涉嫌抢劫、故意杀人罪向临夏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沈红的亲属对马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2018年4月,经审理,法院认定,检方指控马某以暴力手段获取被害人的银行卡和交易密码,然后杀害并埋葬被害人的指控不明确,证据不足。马牟林因盗窃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万元。临夏州检察院认为,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不正确,量刑过轻。他们提出了抗议,得到了甘肃省检察院的支持。受害者的亲属也提出了上诉。2019年6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2年8月,甘肃省检察院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出抗诉,认为马某涉嫌以谋财害命罪,建议将罪名改为抢劫罪。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仅对原始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还指导甘肃省检察院充分挖掘电子证据的价值。通过检索马某与受害人之间的通话记录,发现受害人失踪当天的最后8条通话记录都是马某的,此后没有其他通话记录。通过准确测量通信基站的经纬度,分析犯罪期间马与被害人之间手机信号轨迹的变化,发现被害人使用的手机号码和马使用的手机号自2015年5月25日22:00左右以来处于合并状态,并向河正县移动。他们在马家呆了1个小时,在马家附近的一家银行呆了大约50分钟,在5月26日凌晨1点到4点左右发现受害者尸体的地点呆了大约3个小时。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虽为“零供述”案件,但马某林为谋取经济利益杀害沈鸿的证据已得到核实和确认,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封闭的证据链。202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法院已命令甘肃省高级法院重审此案。
2024年8月9日,该案在甘肃省高级法院重审。控辩双方都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和质证,检察官详细阐述了被告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司法专家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个人出庭。
他在服刑8天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被释放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控马牟林幕后抢劫
2024年12月10日,一场大雪笼罩了整个兰州市。
对于沈星(化名)一家来说,白雪覆盖的天空似乎代表着公平正义即将到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议后,最高人民法院下令甘肃省高级法院进行再审。12月13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公开判处马牟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性减刑。此时,距离马茂林被判盗窃罪并出狱仅剩8天。
我们绝对不承认他(马)只偷了我妹妹的钱,甚至杀了她。我们现在对他因抢劫罪被判刑感到满意,”沈星说。
自2015年事件发生以来,已经过去了近十年。这个案子到底在哪里?三级检察机关继续抗议的坚定性是什么?检察官充分利用电子证据的价值,对成功起诉做出了哪些贡献?考虑到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犯罪现场,与受害者家属、处理案件的检察官和检察官的技术人员进行了交谈,试图讲述案件背后的故事。
在荒野中发现神秘失踪
“我和其他人一起开车去九寨沟风景名胜区浪…”
2015年5月26日早上6点左右,沈红(化名)的女儿和弟弟沈星收到了她的短信。当家人回电时,他们发现手机已关机。5月31日凌晨4点,沈星收到另一条短信,说“我们再回去20天……”这一次,电话仍然无法接通。
沈洪的丈夫王明(化名)感到可疑后,向甘肃省临夏市公安局报案。不久之后,王明在家里发现了妻子的旧手机。在充电并打开后,他妻子的储蓄卡中的钱被反复通过短信提取。王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了情况。
临夏市公安局迅速检索到银行监控录像,并封锁了河正县的马牟林。马某在银行取款时的出现曾让警方怀疑她是一名女性:身高约1.7米,留着长发,戴着口罩,穿着女式T恤、蓝色牛仔裤和白色运动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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